2023-08-03 03:24:24 来源 : 证券之星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客
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夜视丽至创业板上市事项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的结果。董事会
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
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推进所属子公司夜视丽
分拆上市事项,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林、李宗彦、甘为民、张宏
旺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签字:________________
徐 林
签字:_______________
李宗彦
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甘为民
签字:________________
张宏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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