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3 02:07:23 来源 : 中国法院网
【资料图】
7月31日,在高铁行驶过程中,车厢内出现了“一台电脑,一身灰制服,两方当事人视频画面”的场景。
原来,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兴隆法庭法官刘可心在山东省济南市办案期间,为不影响一起物业纠纷案件进展,在坐高铁返程的过程中,给双方当事人打电话,进行一对一调解,在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初步调解意见的情况下,通过网上调解的方式,打破异地无法面对面调解障碍,形成了在高铁上网上调解的办公现场。
刘可心法官在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并总结双方的争议焦点后,首先对物业公司提出建议,物业服务合同不同于普通的商业合同,履行的不应仅是一纸合约还应有家的温度,物业公司应当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加强与业主之间的沟通交流。
随后,法官又针对房屋质量问题与业主进行沟通,告知其正确的维权渠道,做好了相关释法明理工作。最终,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8年的物业费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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